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2022级、2023级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常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4.敬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乐观进取。
6.本学年已获得其他社会类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内;欠费研究生(不包括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经学校审查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参评。
二、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2名研究生,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评选。
三、评审程序
1.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填写《2024年宝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会同Excel电子版一并于7月5日前发至邮箱yjsjz@lzu.edu.cn,。
2.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上报人选,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拟报人选填写《评审表》。
四、注意事项
经学校公示后确定为获奖候选人的研究生需认真填写《评审表》,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生动具体地先容在校学习、科研及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联 系 人:李晨阳
联系电话:0931-8912963
邮 箱:yjsjz@lzu.edu.cn
附件:2023-2024学年宝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党委研工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