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研究生学年学期对所选课程授课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学院培养过程考核的重要指标。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任务已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参评课程和人员范围
2022年秋季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均在评价范围内。已选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在读研究生均需进行课程评价。
二、评教时间
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2月10日。
三、评教要求
1.研究生根据本人对每门课程教学的切身感受做出自主评价,结果严格保密,并反馈给所在培养单位和任课教师。
2.所有评教结果提交后无法修改,提交前应确认评价信息填写无误。
3.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都是匿名方式。
4.请同学们认真、如实、客观地填写评估问卷,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教操作规程
1.研究生登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http://yjs.lzu.edu.cn/login
2.选择“课程及成绩”模块,点击“教学评价”进入如下界面:
3.在界面中点击“选择课程”操作按钮,进行每门课程的评价,如下图所示。
4.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贺老师,13669311411。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