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严格课程教学管理,引导研究生自主性学习,促进研究生个性化发展,现将中期退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退课时间
本学期研究生申请时间为5月6日-5月13日。
任课教师及开课学院应于5月14日前完成中期退课审批。
2、中期退课流程
中期退课由研究生本人申请,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由开课学院审批同意,方可正式退课。
研究生在新版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模块-“课程信息”-“选课管理”-“退选补选”功能界面申请退选课程(见附件)。
任课教师在新版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师”模块-“教师审核”-“退选补选审核”-“待审核”中勾选需审批的研究生申请,点击“批量操作”后进行审批(见附件)。
研究生秘书老师在新版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师”模块-“学院审核”-“退选补选审核”-“待审核”中勾选需审批的研究生申请,点击“批量操作”后进行审批(见附件)。
3、限制退课的课程和学分下限要求:第10周之前已经结束的课程不进行中期退课。
4、退课课程成绩记载:研究生成绩将如实、完整地在成绩单上记载。研究生中期退课成功后,成绩单不记该课程成绩。对未办理退课手续却不参加考核的课程,成绩以0分记,并标记“旷考”。
5、本专业先修课,退课后可能会影响后续课程的学习和科研工作的进展,退课前请咨询导师,获得更多引导和建议。
6、为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退课手续不允许他人代办;退课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退课申请。
附件: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