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组通〔2019〕54号,以下简称《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现就2024年申报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Oversea Study Program of Guangzhou Elite Project,简称GEP)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范围
(一)选派类别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阶段不予资助):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期限以联合培养双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培养类别
1.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
2.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在册学生及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三)留学学校、专业范围
1.留学学校:原则上应为全球位列前15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具体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好大学网)、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最新年度排名为参考(详见附件)。申请院校不在教育部公布的海外正规院校名单中不予申报。
2.留学专业:留学的学科、专业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智能网联、App和信创人工智能、现代高端装备、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态、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轨道交通、现代会展、现代金融、建筑和规划设计、检验检测等前沿领域以及人文社科、基础研究等相关领域。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一)本项目的资助经费均由广州市财政全额承担,从“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本项目资助选派留学人员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并提供往返1次的国际旅费。生活费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大洋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自愿在学成后回国为广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要求:前往英语国家的,学术类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5分/GRE成绩不低于300分/GMAT成绩不低于650分;前往非英语国家的,须提供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三)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在籍学生(应为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应为我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的在籍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留学入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4年8月1日,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
(四)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该项目资助期限内,不能同时享受本项目资助。
(五)已获得同类型赴外攻读博士学位资助的,不得再次申请本项目资助。
(六)本项目资助只可享受一次,已获得过资助的申报人不得重复申请。
四、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及翻译件(翻译件须加盖选派单位或翻译机构公章: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并盖章后前往贵勤楼B302申请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加盖翻译机构公章的无须再加盖其他公章);
(三)在读证明;
(四)研修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须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名确认;攻读博士学位研修计划,须由外方导师签名确认);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语言水平合格证明;
(六)申报书(系统初审通过后点击生成);
(七)同意推迟答辩的证明(联合培养博士生如无法在正常学制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时提供,模板见附件,导师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前往贵勤楼B302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专用章)。
(八)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单位同意申请“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证明(模板见附件,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须经在职单位书面同意)。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根据本通知关于申报资格和专业范围要求与国外院校取得联系,并获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二)有意申请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人员,请与定向培养单位协商,做好签订协议的准备。
(三)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人员,请自行登录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54001)或智慧人才家园网(https://gzrsj.rsj.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进入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业务方案进行填报,并提交至选派单位初审。请于6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并公示三天后,最晚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汇总表(word电子版+纸质版)及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纸质版交至贵勤楼B302,电子版发至pyk@lzu.edu.cn。学校初审后提交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复审。时间安排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期间,申请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认真核对提交资料。申报人提交的每一项信息、资料,提交前都必须认真核对、准确无误,申请材料未经学校审核、填写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如发现申报人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申报人的责任,并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
(二)严格履行申报承诺。项目申报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前应认真查阅本通知各项要求,一经提交申请,视为申请者承诺遵守《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和本申报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留学过程中严格履行各项约定。
(三)严肃选派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进入评审程序后,申报资料一律不得进行更改;入选资助名单后,申报专业、留学期限、导师原则上不得变更;非不可抗力因素,签约后不能按申报项目实施留学的,将取消选派资格。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30日